添加时间:2024-12-13 13:18:46
一、学校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根据国家建设布局,于1953年组建于湖北武汉的专门美术院校,时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广西艺专等院校相关系科和人员合并而成。首任校长为参加过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著名革命美术家胡一川,首任副校长为著名油画家杨秋人,著名国画家关山月和阳太阳。
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美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风景园林、文物与博物馆、教育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学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守正创新、开放包容、关注现实、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把握时代脉搏,关注社会需求,以美术与设计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以艺术学理论与人文教育为支撑,多学科交叉融合,产学研联动,主动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特色,凝练出“先学做人,再事丹青”的校训。
步入新时代,广州美术学院依托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和实验区的优势,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凭借历史、区位、经济发展、文化资源以及人才汇聚的多方面优势,在粤港澳大湾区美术和设计教育领域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以高起点、新作为推进人才培养、科研创作,以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新时代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详细介绍可浏览学校官网www.gzarts.edu.cn)
二、申请条件
(一)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的相关要求。
(二)身体健康,必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三)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
(四)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五)汉语言水平
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须达到5级或以上(180分及以上)。
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须提交学校开具的“汉语授课证明”,经我校认定,HSK成绩可提交4级证书(180分及以上)。
另,马来西亚部分华文独立中学的考生可免除汉语水平考试(HSK)。
(六)2023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需提供监护人保证书。
三、申请材料
1、《广州美术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可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下载,http://wsc.gzarts.edu.cn)。
2、有效普通护照(申请人如已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及入境章页)。
3、高中毕业(含高中以上)学历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4、高中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含最高学历学校出具的完整成绩单)。
5、汉语水平考试(HSK5/6)等级证书和成绩单(须提交有效期两年内的汉语水平证书,上一学历“汉语授课证明”)。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学习经历、兴趣爱好、学习目标、申请理由及毕业后的职业规划等)。
7、所在毕业院校校长推荐信一份,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推荐信一份。
8、近期彩色免冠白底大一寸照片4张。
9、个人作品:
①三科美术作品原件:色彩、素描、速写,每科至少3张;
②作品尺寸:不小于38cm*26.5cm(8开),不大于53cm*38cm(4开);
③素描、色彩作品每科至少须含一张人物、一张静物。
④可附绘画类或设计类作品集。
10、承诺书(可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下载http://wsc.gzarts.edu.cn)。
11、其他可能要求补交的支撑材料。
四、招生专业、招生院系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类型 | 招生专业 | 年制 | 培养单位 | 办学地点 |
美术类 | 绘画(油画) | 4 | 绘画艺术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绘画(版画) | 4 | |||
绘画(插画) | 4 | |||
绘画(水彩) | 4 | |||
雕塑 | 5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
中国画 | 4 | 中国画学院 | ||
中国画(壁画) | 4 | |||
实验艺术 | 4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
摄影(摄影与数码艺术) | 4 | |||
设计类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 |||
公共艺术 | 4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
产品设计 | 4 | 工业设计学院 | ||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4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 | |||
动画 | 4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
艺术与科技 | 4 | |||
环境设计 | 4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
环境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 4 | |||
工艺美术 | 4 | 工艺美术学院 | ||
工艺美术(漆艺) | 4 | |||
工艺美术(金工与首饰) | 4 | |||
陶瓷艺术设计 | 4 | |||
书法类 | 书法学 | 4 | 中国画学院 | |
理论类 | 艺术管理 | 4 | 艺术与人文学院 | |
美术学(美术史) | 4 | |||
-- | 文物保护与修复(材料与油画修复) | 4 | 绘画艺术学院 | |
美术教育 | 4 | 美术教育学院 | ||
| 美术学 | 4 | ||
普通类 | 艺术教育 | 4 | ||
智能交互设计 | 4 | 工业设计学院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4 | |||
艺术设计学 | 4 | |||
工业设计 | 4 | |||
建筑学 | 5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
风景园林 | 4 |
各专业介绍及课程设置请登录我校官方网站www.gzarts.edu.cn或官微GAFA_ZS查阅
五、申请及选拔程序
1、请按照申请材料要求递交完整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截至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者的外籍身份、最高学历、推荐意见、学习成绩、汉语水平以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等,确定考核和面试名单。
3、考核结果择优录取,我校会通过邮件发送预录取结果。并从新生中择优选拔推荐申请奖学金,奖学金获奖名单以奖学金管理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六、收费标准(以人民币计价,单位:元)
1、报名费:500元。
2、学费、住宿费等:
学费 | 本科生:¥38000元/年 | 硕士研究生:¥44000元/年 |
高级进修生:¥38000元/年 | 普通进修生:¥3800元/月 | |
住宿费 | 单人间:¥15000元/年 | 双人间:¥9000元/年 |
保险费 | 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身故保险):800元/年 | |
教材费等 | 另计 |
七、 监督管理
1、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2、申请者须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对所有录取的申请者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广州美术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
5、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项目信息网址:http://wsc.gzarts.edu.cn/
网上报名、咨询邮箱:wsc@gzarts.edu.cn
发送邮件时须标注邮件标题为:2023年留学生(本科)报名/咨询+申请人姓名
招生咨询电话:0086(20)39362069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相关附件:
2、 承诺书-校园网.pdf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电话:0898-08980898传真:0898-1230-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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