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4-07-08 21:35:51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立足主责主业,以强有力政治监督压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坚持系统思维构建一体化监督格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日常监督,对营商环境涉及的责任单位,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全程监督,以“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为抓手,对影响营商环境问题进行“大起底”,既查摆政务服务存在的显性问题,也摸排民生法治等领域的隐性问题。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服务部门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抽调力量专班运作,形成工作组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室纵向包片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横向跟进监督、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一体抓落实工作机制,同时以纪委监委、巡察机构、党委督导组“三方联查”巩固提升监督效果,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着力破除营商环境“中梗阻”。紧盯项目审批、中介机构、政务服务等环节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聚焦审批监管,构建由纪委监委协调抓总,财政、发改、商务、人社、税务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对1951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一把手审批事项压缩30%以上。聚焦中介秩序规范,督促修订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中介管理规定,推动整治社会组织违规涉企收费、乱评比等违法行为。聚焦政务服务,对政务服务态度冷漠、推诿拖拉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构建“制度+科技”智慧监督新模式,推动政务全程在线办理、在线监督。
织密全流程全领域监督网络。日常监督“清淤”,依托党风政风监督室搭建工作专班,加大组织谋划、牵头协调、综合监督力度,注重发挥“室组”联动监督作用,加强跟进监督、市县联动,畅通举报渠道,对发现问题线索单独建账、直查快办。专项巡察“除障”,市县19个巡察组对176个部门开展“点穴式”巡察,对发现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等领域问题压茬推进整改,督促党委(党组)扛牢主体责任,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专项整治“破局”,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重点对窗口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执法监管不规范、政务数据壁垒、惠企政策兑现难等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以监督实效提振发展信心。坚持严的主基调,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既突出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又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谨慎合理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用有温度的执纪执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涵盖出席活动、交友联络、拓展市场、审慎监管等具体方面,为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设定底线、划出红线。注重源头治理防范,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向相关地方和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机制。
调研发现,纪检监察机关在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过程中,也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定位不准。纪检监察机关抓营商环境,既要立足监督首责,靠前监督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又要充分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决不能“监督变主抓”“主抓变统管”,越位反而容易失位。二是能力不足。营商环境几乎涉及到所有政府部门,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实践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有限、监督能力不足,局限于监督检查和网上督察等“短平快”的方式方法,而在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谋划、策略手段、力量调配等方面存在短板弱项。
营商环境是“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基础要素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站位、历史方位和工作定位,深化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盯政令畅通,释放监督治理效能。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强化政治监督,以政治监督统领各项监督,激发监督治理效能,着眼于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推动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双落实。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切实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营商环境制度供给,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强化监督合力,构建协同联动格局。持续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充分运用纪委监委领导挂钩片区协作机制,整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协同推进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聚焦各类惠企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落实情况,健全“室组”联动监督机制,督促推动职能部门梳理亟需破解重难点项目,通过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方式做好沟通衔接,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攻坚。
坚持标本兼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库”,构建监督检查、问题整改、长效治理的监督管理闭环,推动相关地区和职能部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等方面问题。聚焦涉企腐败行为,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正确处理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关系,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护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干部担当作为。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长期课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有关事项申报、履职回避等制度,引导督促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之间的关系。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运用好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等行为准则,努力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宽松严肃、优质高效营商环境。督促执法部门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行为,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关系,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作者:佘子艺 陈勇革 单位: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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